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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風系統供氧裝置
2013-05-25 15:34:53 來源:延中五金壓風系統供氧裝置: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、國家煤礦安監局曾下發文件(安監總煤行〔2007〕167號),《關于所有煤礦必須立即安裝和完善井下通訊、壓風、防塵供水系統的緊急通知》。因此本方案首先選擇利用煤礦壓風系統作為供氧裝置。(氣體集氣包 氧氣集氣包)
按人均供風量不低于Q1=0.3m3/min的要求,當避險人員N=60人時,所需總供風量:Q= Q1·N =0.3×60=18(m3/min);
由于壓風系統流量一般在20m3/min以上,兩趟壓風管的流量大于所需總供風量。因此以空氣作為供氧氣源的供氧方式——壓風系統供氧裝置方案可行。此方案便于日常對裝置的壓力、供風性能等指標進行檢查、對裝置的組成部件進行維護及保養。
由于人體是依靠呼吸空氣進行生存,因此對于呼吸系統而言首選氣源為空氣。如果以儲存在氣瓶中的壓縮空氣作為氣源,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【2011】15號文件“井下緊急避險設施應配備礦井災變期間的空氣供給裝置或設施,在額定防護時間內提供避險人員人均供風量不低于J=0.3m3/min”要求,則需要鋼瓶空氣數量為:
滿足避險人員N=60人、避險時間T=96h=5760 min計算,所需空氣體積為:
V=J·T·N=0.3×5760×60=103680 m3=10368×104 L
若選空氣瓶水容積為V1=80升,每支氣瓶內可用空氣體積為:
V2=△P·V1=109×80=8720 L
式中:△P—氣體可用壓力差,△P=(13-2)MPa=(128-19)大氣壓=109 大氣壓
空氣瓶數量為:Z=V/ V2=11889(支)
如此多的空氣瓶在避難硐室或救生艙內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,顯然不切合實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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